豫酒振兴名酒更不能山寨有理

怼天怼地,怼空气!新一代流行语令人忍俊不禁。这两年,“怼人”成为一种自嘲式的网络用语,黑色幽默。怼人行为是否是正常的社交规矩,是否符合社交礼仪,获得社会提倡呢?答案不言自喻。

被怼者是否欣然接受,君子翩翩然,不温不愠呢?恐怕大多数会“怼回去”。

旁观者是否乐于见到这种“互怼”的场面持续呢?除非接下来真动起手来。

某省“怼文化”盛行,从酒祖杜康到诸葛躬耕老家,周边文化遗产溯源不少存在“争议”,时不时拿来梗着脖子怼一番。时间久了,真不知是谁“冒犯”了谁?

更加令笔者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如今这种“怼文化”何以大言不惭的为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辩护,成了“无理搅三分”的工具、人畜无害的商标?当地有关部门如何界定社会良俗,任其贴上酒瓶大行其道?此次在《知识产权保》面前社会发酵,最终能否主持正义不偏不倚?我们拭目以待。

针对被指糖酒会期间公然侵犯开山酒外观专利知识产权,河南宝丰酒厂发布声明称,宝丰怼壹瓶酒是由宝丰酒业有限公司与许昌胖东来超市联合开发的一款白酒产品,其开发初衷是引导白酒回归货真价实的状态,为老百姓打造一款实实在在的口粮酒,为振兴豫酒、推动白酒行业健康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知识产权问题还是不要拉上这个概念吧——和名酒、清香型白酒何干,如今老名酒靠此“振兴”?

更加可笑的是,涉事方面称,“怼壹瓶”的瓶贴和瓶型均已获得国家专利证书,“怼壹瓶”酒的生产及销售合规、合法,其设计、包装同样受法律保护。——还是别拿“合规”说事儿了,没人愿意为企业背黑锅。况且笔者从相关法律界人士了解到:外观专利的申请与审核严格程度远远无法和商标申请相比。

况且,既然厂家亲自为对外观和商标申请了专利,说明倡导“怼文化”是宝丰的初衷,那么它要“怼”什么呢?它是如何向有关部门说明“怼”字的所谓“商标”含义的呢?

为一个“怼”字申请专利获批,拉低全体酒行业文化素养底线,为山寨行为而“怼”,更拉低酒厂、审批部门业务水平!各方在标榜自己合法合规的同时,需慎之又慎!

编辑:久久